如何成為“維權衛士”服務機構?
“維權衛士”使用證明認證注冊服務機構(簡稱“維權衛士”服務機構)的認定條件與申請流程
1. 申請成為“維權衛士”服務機構的條件
(1)具備對“維權衛士”使用證明所要求的查驗申請人電子憑證的能力。如具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(簡稱國家商標局)認定的商標代理機構資質,或與具有商標代理機構資質的第三方簽訂合作協議,以履行維權衛士使用證明的審核職責。如果沒有商標代理機構資質,需要向“維權衛士”管理機構提交組織實施維權衛士資料審核的相關流程和人員配備,經“維權衛士”管理機構的審核通過后也可滿足“維權衛士”的代理服務資質。“維權衛士”服務機構也可在代理機構協議中聲明替“維權衛士”管理機構代為履行查驗申請人電子憑證的職責。
(2)具備針對“維權衛士”使用認證證明服務的技術或運營能力。
2. “維權衛士”使用證明認證代理機構的申請流程
(1) 與“維權衛士”授權管理服務機構簽訂注冊代理服務協議(簡稱代理協議)。
(2)“維權衛士”代理服務機構將向“維權衛士”管理機構申請代理服務機構ID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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